至灸处即散
「至灸处即散」见于 1 部公开古籍、共 1 个版本;《针灸资生经》本由 針、針寸、針、針入 组成。各书组成互有出入,以下逐条标注出处。
以下为公开古籍中对「至灸处即散」的原文记载,逐条标注出处,仅作文献研读参考。
至灸处即散由哪些药组成?
《针灸资生经》所载至灸处即散由針、針寸、針、針入组成;其余 0 个版本的组成见本页各书条目。
至灸处即散出自哪些古籍?
公开古籍中共 1 部记载至灸处即散:针灸资生经。
至灸处即散主治什么?
各书原文主治见本页条目。 本页为古籍文献记载,不构成诊疗或用药建议。
至灸处即散各书版本原文
《针灸资生经》
组成:針五分、針寸二分、針八分、針入五分
至灸處即散。此灸之功也。自後頻灸之。亦每教人灸此。凡脾疼不可忍。飲食全不進者。皆宜灸。(難疏。府會太倉。府病治此。在心下四寸。) 建裡在中脘下一寸。針五分。留十呼。灸五壯。明云、針寸二分。 下脘在建裡下一寸。針八分。留三呼。瀉五吸。灸二七壯。止二百。 水分在下脘下一寸。臍上一寸。針八分。留三呼。瀉五吸。若水病灸大良。可灸七壯。 止百壯。禁針。針水盡即斃。明云、分水穴若水病灸大良。日灸七壯。止四百。針五分。留三呼。(明云。水氣惟得針水溝。針余穴水盡即死。何於此卻云可針。今校勘不針為是。) 明堂云、若是水病。灸之大良。針入五分。而銅人云、若是水病。灸之大良。禁不可針。針水盡即斃。是又不可針矣。恐人但知明堂之可針。不知銅人不可針也。於是書之。以示世醫云。(水分穴校之不針為是。) 神闕一名氣合。當臍中。灸百壯。禁針。忌同。素注、禁刺。刺之、使人臍中惡瘍潰。矢出者死不可治。灸三壯。 臍